改革立法规则
众议院和参议院的规则决定了两院的运作方式。罗德岛共同事业组织寻求制定规则,使众议院和参议院更加透明、负责和民主。
让规则适用于所有罗德岛人
罗德岛共同事业长期以来一直批评罗德岛的立法规则,尤其是罗德岛众议院的立法规则。我们认为这些规则不必要地将权力集中在立法领导人手中,剥夺了普通立法者充分代表选民的权利。
2019 年,我们支持改革派立法者对众议院规则提出的四项修改:
- 一旦提出,允许法案在大会会议期间的两年内有效
- 取消多数党和少数党领袖以一致同意的方式暂停规则的权力;需要三分之二的投票
- 要求实质性修正案在委员会投票前 48 小时在网上公开
- 允许解职请愿书在众议院传阅,而不是仅仅放在议长的办公桌上
2019 年 1 月,我们成功赢得了一项重大变革;法案的实质性修正案现在在委员会投票前 24 小时公开发布。
2019 年 2 月,罗德岛州参议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旨在使其规则更接近众议院的规定。我们特别反对其中三项提议的改革:
- 允许多数党和少数党领袖一致同意暂停这些规则
- 允许参议院议长批准改变全院投票
- 允许参议院议长在未经参议员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从委员会中除名
在罗德岛共同事业活动人士涌入参议院后,他们撤回了前两项修改,现在只允许参议员“因故”被免职。同样,参议院从众议院规则中采纳了实质性修正案的 24 小时通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