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新闻稿

宾夕法尼亚州参议院投票设立“投票障碍”

那些试图“通过宪法修正案立法”的立法者贬低了我们州的宪法。如果我们的民选官员想要设置投票障碍,他们可以尝试使用普通立法程序。事实上,这种做法已经在进行中了。

今天,宾夕法尼亚州参议院批准 SB735,一项关于选民身份识别的潜在州宪法修正案。如果获得众议院批准,SB735 将成为该修正案提案的“首次通过”,其成本为 $1百万至$1.5百万之间 等待立法机关的“第二次”审议。拟议的宪法修正案必须连续两次立法会议获得批准,才能交由选民审议。

宾夕法尼亚州共同事业执行董事 Khalif Ali 声明

宾夕法尼亚州共同事业组织强烈反对 SB735。

那些试图“通过宪法修正案立法”的立法者贬低了我们州的宪法。如果我们的民选官员想要设置投票障碍,他们可以尝试使用普通立法程序。事实上,这已经在进行中了。这项拟议的宪法修正案中,没有任何内容是已经存在的。 众议院第1300号法案该法案已于昨晚在众议院获得通过,并于今天下午在参议院州政府委员会获得通过。

投票权应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一些立法者试图利用宪法修正案程序来剥夺宾夕法尼亚州民众的投票权,这是不可接受的。宾夕法尼亚州宪法 不是 当你事与愿违时,这是一种“变通方法”。它是我们联邦运作的基石文件,理应如此对待。

选民身份识别理论上听起来不错,但在实践中,它却成了投票的障碍。无党派联邦政府会计办公室的一项分析发现,选民身份识别法导致 投票率下降约 2% 在所研究的两个州。研究发现,三类选民尤其受到选民身份识别法相关投票率下降的影响:19-23岁的选民;黑人选民;以及登记不到一年的新选民。

当更多人参与时,我们“民有”的政府就会更加强大。SB735 法案将限制这种参与,尤其是对黑人、年轻人和新选民的参与。剥夺公民权绝不应被写入我们的宪法。宾夕法尼亚州共同事业组织强烈反对这项措施,并敦促众议院采取不同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