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纽约共同事业组织回应州长可能就拉萨尔事件起诉参议院的消息

“Common Cause/NY 震惊地得知,霍楚尔州长正考虑用纳税人的钱聘请诉讼律师,以违反受宪法保护的三权分立。毫无疑问:这样做完全是滥用权力,是对民主选举机构的野蛮攻击……”

今天上午 10 点,参议院司法委员会预计将举行听证会并投票表决州长霍楚尔提名的纽约州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人选。针对新闻报道,如果参议院不将提名付诸全院表决,州长可能会聘请诉讼律师起诉参议院,Common Cause/NY 执行董事 Susan Lerner 发表了以下声明:

“Common Cause/NY 震惊地得知,霍楚尔州长正考虑用纳税人的钱聘请一名诉讼律师,以违反受宪法保护的三权分立。毫无疑问:这样做完全是滥用权力,是对民选机构的野蛮攻击。这将使谁进入法院的决定权落到法院手中,产生前所未有的利益冲突,同时也开创了一个令人不安的先例,即州长每次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时,都可以利用法院来压制立法机构。 纽约州人选举州参议员就该州最高法院 14 年任期这一重要事项提供建议和同意。 到目前为止,州长的所作所为已经够令人不安了,包括在马丁路德金纪念日州长发表讲话期间,一名妇女因在教堂里和平发表言论而被警方强行带走;她现在不能剥夺人民在众议院上议院的发言权。我们敦促她放弃这个荒谬的想法,让参议院继续正常运作。”

背景

根据纽约州宪法,参议院“应确定其自身议事规则”(纽约州宪法,第 III 条第 14 款)。上诉法院确认了“基本主张,即,在遵守某些宪法限制的情况下,任何审议会议都是其自身内部程序的最终仲裁者。”教育委员会诉纽约市,41 NY2d 535, 542 (NY 1977)。“法院无权指导立法机构如何开展工作”People ex Rel. Hatch v. Reardon,184 NY 431, 442 (NY 1906)。在 Heimbach v State of New York ( 59 NY2d 891, 893) 案中,上诉法院明确表示,“基于我们对三权分立基本政体和司法克制的适当行使的尊重,我们不会干涉立法机关的完全内部事务。”另请参阅 Urban Justice Ctr. v. Pataki, 38 AD3d 20, 828 NYS2d 12 (App. Div. 1st Dept.) 2006 及其中引用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