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明尼苏达州共同事业组织加入法庭之友陈述以恢复投票权
昨天,明尼苏达州共同事业组织与明尼苏达州第二次机会联盟和明尼苏达州妇女选民联盟联合请求提交一份法庭之友陈述,以支持在州最高法院审理的施罗德诉明尼苏达州国务卿案中全面恢复投票权。该陈述要求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宣布剥夺有重罪前科的社区成员(超过 55,000 名明尼苏达人)选举权的做法违宪。
昨天,明尼苏达州共同事业组织与明尼苏达州第二次机会联盟和明尼苏达州妇女选民联盟一起请求提交一份法庭之友陈述书,以支持全面恢复 施罗德诉明尼苏达州州务卿案 州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去年,该组织 提交了法庭之友陈述 已向明尼苏达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并在高等法院审理此案时再次提交支持申请。该诉状要求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宣布剥夺社区中曾犯有重罪的成员(超过 55,000 名明尼苏达人)的选举权的做法违宪。
明尼苏达州共同事业执行董事 Annastacia Belladonna-Carrera 表示:“剥夺数万名纳税的明尼苏达人的投票权是无代表征税。明尼苏达州的种族主义重罪剥夺公民权法使明尼苏达人,特别是有色人种群体的人,尽管保住了工作并缴纳了税款,却仍被排除在政治进程之外。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必须裁定这些歧视性法律违宪,以便保护每个人被政府倾听的权利。”
根据 量刑计划明尼苏达州的重罪剥夺公权法剥夺了 55,029 名明尼苏达人的投票权,对有色人种的影响尤为严重。在 55,029 名明尼苏达人中,17% 是黑人,6% 是拉丁裔,尽管他们分别只占总人口的 7% 和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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