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关于米切尔州参议员参与立法的声明
“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一个人都是无罪的,这一原则非常重要。米勒参议员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当行为,完全属于参议院道德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明尼苏达州 –以下是明尼苏达州共同事业执行董事的声明 安娜斯塔西娅·贝拉多纳-卡雷拉 有关米切尔参议员继续参与明尼苏达州参议院并投票的道德问题。
“T“在罪证确凿之前,一个人都是无罪的”这一原则是一个重要原则。 参议员米勒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当行为,完全属于参议院道德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我们敦促道德委员会在剥夺立法机构成员的任何投票权之前,尽快采取行动,让所有各方都得到公正的听证。米切尔参议员的选民在立法会议期间理应得到代表,除非道德委员会做出决定或法律定罪,否则剥夺他们的代表权是不公平的。如果米切尔参议员觉得她最近的行为失去了公众的信任,她可以随时选择辞职。这件事应该得到透明和公平的听证,而不是任何一方为了获得或保留权力而玩弄政治花招。”
明尼苏达州立法机构有权管理其成员的道德行为。该权力属于州宪法第四条第 7 款,赋予两院处理“扰乱秩序行为”并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开除成员的权力。扰乱秩序行为的构成在各院的《道德行为标准》中有定义。2023-24 年参议院临时规则规定,“不当行为包括违反参议院规则或行政政策的行为、违反参议院行为的公认规范的行为、背叛公众信任的行为或导致参议院蒙羞或声名狼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