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剪辑

檀香山星广报致编辑的信——夏威夷选民的恐吓是不允许的

选举日当天,夏威夷各地发生了令人不安的选民恐吓事件。

最令人震惊的事件发生在檀香山议会大厦,据夏威夷共同事业选举保护志愿者称,一群人手持骄傲男孩旗帜和一根大棍子,向排长队的选民大喊大叫、恐吓并威胁要使用暴力。这群人在警察或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就离开了。

这些报道的行为不仅应受到谴责,而且在民主国家也是不可接受的。这也可以被视为恐怖威胁,根据夏威夷修订法规 § 707-716(b) 的定义,这是一种重罪。

夏威夷的法律已经禁止在距离投票站 200 英尺的范围内进行选举活动(HRS § 11-132)。这项保护需要扩展到任何排队投票、登记投票或在投票地点投选票的选民——超过 200 英尺。我们必须保护民主最基本的支柱——投票权。

丹妮尔·巴斯
布罗迪·洛卡德
夏威夷共同事业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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