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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立法会议:我们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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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票方面,佛罗里达州民选官员喜欢吹嘘自己,声称我们是“佛罗里达自由州”和选举的黄金标准。
但这些官员没有说的是,就在短短几年前,我们还是黄金标准。如今,佛罗里达州的民选领导人却越来越难以让符合条件的佛罗里达州选民投票。他们实际上是在挑选选民,以确保自己继续掌权。
我们现在就看到了一个完美的例子。HB1381 是一项糟糕的法案,它将给选民和选举官员带来混乱和困惑。这将使佛罗里达州的老年人、学生和农村选民的处境尤其艰难。事实上,任何符合佛罗里达州选民资格,如果没有有效护照或与其当前法定姓名相符的出生证明,都可能被从选民名单中除名。
佛罗里达州立法者被赋予了改变这一现状的选择权。众议员拉冯·布雷西·戴维斯在委员会中提出了一项“全面删除”修正案,赋予他们推进改革的权力,以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佛罗里达州选民获得投票权,同时维护选举的安全。他们被赋予了推进《佛罗里达州投票权法案》的权力,并再次使佛罗里达州成为选举的黄金标准。
但委员会的立法者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使得数千人的投票变得更加困难。
您可能会问,是什么让哈里 T. 和哈里特 V. 摩尔佛罗里达州投票权法案(参议院法案 1582 和众议院法案 1409)成为确保和扩大所有佛罗里达州居民投票权的变革性一步?
我们需要《佛罗里达州投票权法案》,原因有几个。首先,我们看到最高法院的裁决不断侵蚀联邦《投票权法案》。而且美国国会未能通过该法案的重新授权,导致其执行困难。
在州一级,我们看到佛罗里达州州长和立法机构颁布了选民压制法,这些法律对黑人选民、年轻选民、租房者、以英语为第二语言的选民以及残疾选民产生了不成比例的影响,阻碍了他们投票。
这就是为什么广泛的团体联盟支持佛罗里达州投票权法案,以制止这些选民压制策略,并将权力归还给佛罗里达州人民。
以下是佛罗里达州投票权法案的部分内容:
投票权不应成为党派议题。投票权并非只对某个政党有利,而是对佛罗里达州人民有利,因为它要求民选官员更加积极地响应他们所服务的民众和社区。
现在,佛罗里达州可以在投票权方面引领正确方向。佛罗里达州是美国南部腹地第一个引入州级投票权法案的州,我们也可以成为第一个通过该法案的州。
已经通过自身投票权法案的州,投票问题有所减少,参与度也有所提高。如果佛罗里达州的民选官员真的相信自由,他们就应该支持投票自由。
《佛罗里达州投票权法案》赋予所有符合条件的佛罗里达州居民投票的自由,而不仅仅是少数人。
艾米·基思 (Amy Keith) 是佛罗里达共同事业组织的执行董事. 共同事业是一个无党派的草根组织,致力于维护美国民主的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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