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立法

保护佛罗里达州公民主导的修正案进程

佛罗里达州人民有宪法赋予的权利直接通过改善我们的生活和加强我们社区的政策。

自 1968 年以来,佛罗里达州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 第十一条第五节 通过公民主导的请愿活动直接修改我们的州宪法。

这些由公民主导的修正案对我们州产生了重大改革,包括:

  • 佛罗里达州政府阳光法案(1976年)
  • 宅基地估价限额(1992年)
  • 大沼泽地信托基金(1996年)
  • 普及学前教育(2002年)
  • 提高佛罗里达州最低工资(2004年和2020年) 
  • 公平区(2010) 
  • 水土保护(2024)
  • 医用大麻合法化(2016年)
  • 佛罗里达州重罪犯投票权恢复(2018)

佛罗里达州的公民主导的修正案程序已经是全国最严格的程序之一,需要近一百万个签名才能进入选票,最高法院审查选票措辞,纳入州政府出具的财政影响声明,并获得选民的 60% 支持才能通过。

我们享有公民主导的修正案权利,是为了制衡立法机关的权力,当我们的民选领导人无视民意时,它使我们能够直接通过政策。正因如此,在过去20年里,立法机关不断增加繁文缛节、费用、罚款和其他限制,使民众的立法过程越来越艰难,也进一步将权力牢牢地掌握在他们自己和企业精英手中。

但每当他们让这一进程变得更加困难时,佛罗里达人就会反击,找到跨越障碍的方法,要求我们的声音被听到。  

您的资金支持帮助我们发挥以下作用 追究权力责任 并加强民主。

关闭

  • 关闭

    你好!看来你是从 {state} 加入我们的。

    想看看你所在州发生了什么吗?

    前往共同事业 {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