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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拉华州共同事业呼吁州最高法院维持邮寄投票法

“我们支持邮寄投票,因为它使我们的邻居可以安全地在家中投票。”

昨夜 希金和门内拉诉阿尔本斯案副校长内森·库克裁定,特拉华州最近颁布的邮寄投票法违宪,但同时维持了当天选民登记制度。因此,除非最高法院推翻该裁决,否则第一州的选民将无法在今年11月的大选中在家投票。

特拉华州共同事业执行董事克莱尔·斯奈德·霍尔的声明 

虽然我们很高兴库克副校长支持当天选民登记,但我们对他认为邮寄投票违宪深感失望。

当你阅读特拉华州宪法时,第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大会有权规定投票的方式、方法和工具”,而这正是他们在去年六月通过邮寄投票法案时所做的。

需要注意的是,邮寄投票与缺席投票不同。第五条第四款规定,“无法出庭” 有权通过缺席投票。但选择邮寄投票的人并非“无法到场”。他们只是更愿意在家中安全地投票。

我们支持邮寄投票,因为它使我们的邻居能够安全地在家中投票,这对于从事重要工作的人(例如护士和消防员)以及其他因工作安排而难以在指定日期投票的人尤其重要。

邮寄投票使投票更加便捷,提高了投票率,从而加强了民主。

在裁决即将结束时,副校长库克承认,“尽管特拉华州的先例迫使我必须认定原告在邮寄投票法规的实质内容上取得了实际成功,但我相信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可能会得出结论,有理由重新审视该先例。”

在这一点上,我们完全同意,并希望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在上诉中果断推翻这一裁决。但无论结果如何,特拉华州共同事业组织都会支持选民在11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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